“我不走,我长这么大还没看过录歌,想长长见识。”
周珊珊笑了笑,却是故意撒了个谎。
这么做的目的,自然是为了留在录音棚,陪同程素一起录歌。
就算程素唱歌不好听。
她也不会中途离开。
程素作为自己心目中的女神,再难听的歌,周珊珊都要单曲循环一百遍,只为了听她的声音!
“你不走,那我们走了。”
吉淑薇拉着大团团,三步并作两步,很快离开1号录音棚。
两人坐在外边的走廊。
大团团表情有些纠结。
“小呆,咱们这么做会不会有点不合适。”
“怎么不合适?我保护自己的耳朵不受损害,这叫紧急避险。”
吉淑薇撇撇嘴。
大团团叹了口气。
“你和程素这么闹下去,今后叔叔也会夹在中间很难做。”
“我爸会难做?”吉淑薇嗤笑一声,说道,“我问你个问题,如果我和绿茶素一起落到水里,你觉得我爸会先救谁?”
“你不是会游泳吗?”
“不要纠结这个,就当我和绿茶素都不会游泳。”
“应该……是救你吧……”
“错!”
吉淑薇摇摇头,认真的看着大团团。
“难道叔叔会先救程素?”
大团团感觉很不可思议。
“你不要惊讶,事实就是如此!”
吉淑薇眼眶红了红。
“自从程素闯入我们的家庭之后,老爸就变了好多……如果不是我爸和她领了结婚证,我都会以为程素是我失散多年的姐姐。”
“你别伤心,也许程素不是图你家的钱,是真心想和叔叔在一起呢。”
大团团轻拍吉淑薇的后背,在她耳边安慰道。
……
录音室内。
程素走到麦克风面前,闭上眼睛,在酝酿感情。
周珊珊悄悄打开手机录像,她要记下这具有纪念意义的一幕。
半分钟后。
程素缓缓睁开眼睛,红唇轻启。
“【僕が死の……】
【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
【因为有黑尾鸥在码头悲鸣。】
【随着浪花起伏消没,】
【叼啄着往昔飞离不见。】”
……
“【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
【因为生日那天杏花开放。】
【若是在那洒下的阳光里打盹,】
【能否与虫之死骸一同化为尘土呢?】
【薄荷飴、漁港の灯台】
【薄荷糖、渔港的灯塔、生锈的拱桥、丢弃的自行车……】”
程素的吐词很清晰,带着一点淡淡的颤动感。
在高保真话筒的加持下,离得最近的黄毛,马上被震得浑身一麻。
他和‘李蓉号’一般大小的眼睛,此刻拼命瞪大,表情不可思议。
包括程素自己,也是起了一小层鸡皮疙瘩。
比上次在医院花园的清唱。
录音室的设备直接放大了他声音的优点。
空灵。
清冷。
歌声仿佛自天外传来,瞬间直击人心。
他原本空灵清冷的声线,在高档录音设备的加持下,宛若唱的不是歌,而是一首仙乐。
这首歌的歌词,明明是伤感的基调,却给人一种不断从内心涌起的力量。
像是一颗深埋在地底千年的种子,此刻穿越重重土石的阻碍,然后逐渐长成参天巨树。
周珊珊将头埋在双腿之间,她的眼眶微红。
她听不明白歌词的含义。
反正就是想把这辈子积攒在心中的委屈,一股脑随着歌声哭出来。
程素同样也被歌词感染,两束清泪缓缓从眼角落下。
两世为人,却都是孤苦伶仃,举目无亲。
若再加上女装的程素。
那可是整整三世孤儿的经历。
小说主角都没他这么凄惨的。
一旁。
黄毛悄悄抹了抹眼角。
他想起十年前背着一把木吉他,从札幌市的一座小县城,坐了三天三夜的轮船,漂泊到魔都这座大城市打拼。
仿佛诺大的社会,却没有一个地方是他的容身之处,在地铁卖唱却无人问津。
好几次抱着吉他,想要灰溜溜的滚回老家。
但后来幸好是坚持了下来。
程素还没唱到副歌,录音室的气氛就已经紧张了起来。
对他最瞧不起的痞帅青年:王兵。
此刻渐渐收起轻视,紧紧注视着那个握着麦克风,深情流露的绝美女人。
戴着监听耳机的宋世英,此刻压下心中挑缺点的念头,缓缓闭上眼睛,准备先把这首歌听完。
程素的心里百感交集,但最终都融入到歌声里面。
一小节歌曲结束。
录音室全部屏息凝神。
毫无意外。
这是一首足以让任何歌手封神的传世歌曲。
而他们在场的人,则是有幸成为这首歌曲诞生的见证者。
宋世英无法压下脑海的震撼,只能用长长的深呼吸,来平复急促无比的心跳。
此时。
就算程素分文不给,甚至他倒贴钱。
宋世英也决定要把这首歌用十二万分的心血制作出来。
因为。
他是一名骨子里流淌着音乐信仰的男人!
“继续。”
宋世英动了动嘴巴,用口型提示程素,并眨了眨眼睛,示意他把整首歌都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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