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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洪荒天地,神秘尸体

作者:天上龙吟

话说:混沌时期,那时没有天,也没有地,更没有众生万物之说,只有混沌三千神魔,他们纵横四方,以混沌为家,好不逍遥。


而其中以盘古氏,是最强的那一个,其一出生就祼奔,不过他身家非常丰厚,手持盘古斧,脚踩三十六品混沌青莲,头顶造化玉碟。


同时他还有一个使命,那就是开天。


后来苍茫混沌,它不知道又是多少年过去了,某一天盘古一斧破碎了混沌亿万里,开辟出了一个初始天地来,打破了混沌的原生态环境,自然这是引得其它混沌魔神不满了,最后他们来了一场群殴。


可惜他们二千九百九十九个人,既然打不过一个拿斧头的斧头帮壮汉,最后集体阵亡了,只有少数几个凄凉的逃了一命。


确实也是让人无语了。


或者说,是盘古太凶残了。


就这样,开天大劫后,混沌破碎,而洪荒成。但洪荒这个地方,不止是三千混沌神魔的坟墓,亦是盘古的坟墓。


没错,开天后的盘古也挂了。


如果说混沌魔神是英勇战死。那么盘古就是死相凄惨又悲凉,在他死后不但被分尸了,还尸骸不存,化成了洪荒无数生灵。所以在这一点上,混沌神魔们,确实有理由笑话盘古,让你开天,现在你也死了吧。


不得不说,千古以降,论死得最惨的人,莫过于盘古了。他好不容易开辟了一个大天地,最后却连一天的天地之主都没有当上,都做了嫁衣。


不过对于利益的即得者而言,盘古那是大爱众生,你们混沌神魔连书都不读,懂个屁。


人丑别说话,不懂爱就闭嘴。


所以洪荒成,众生出,从此天地间有了时间概念。而洪荒天地,也是从刚开辟的蛮荒,它走过了太初那波澜壮阔的大时代,再到如今的太古年间。


它总共是经历了凶兽劫,龙汉初劫,以及道魔之争。直至在几万年前,鸿均道祖成圣,以紫宵宫当中三讲,传道众生。


再有千年前,女娲娘娘以不周山一个山谷当中造人成圣,成为了洪荒第二位圣人,第一位女圣人。


也就是说,到现在人族已经出世千年的岁月了。


但当年女娲成圣时,给人族保护的时间,却只有五百年。所以现在人族,更是早过了新手保护期,得自己独自面对这洪荒的一切凶险与危机。


可让人无奈的是,当年女娲成圣后,除了五百年的新手保护期外,并没有传下任何修炼功法给人族,只有传下一些基本常识,好让那些先天人族,认识洪荒,知道洪荒,如何在洪荒当中生存。


自然没有修炼的功法,哪怕这些先天人族,传承了女娲娘娘的神性,理论上来说,皆是半人半神,肉身强大的存在。可洪荒当中,比人族更强大的种族,那是比比皆是。因此这一千年来,人族的整体实力,还是弱渣了。


现在人族中,也就燧人氏,有巢氏,缁衣氏他们三位人祖,分别是生火,做衣,造屋得天道功德,一举成就金仙。


是功德金仙。至于修炼功法没有,境界不存在的,所以他们肯定比不上人家那些辛辛苦苦修炼几百万年的金仙。


其实别看他们是金仙,但是能够发挥出天仙的实力,就不错了,不过也不是没有好处,那就是功德在身,轻易不会被打杀的,还有功德圣器在手,也能镇压天仙,让金仙忌惮的。


毕竟功德啊,它在洪荒当中占的比重太大了,太重要了,有天道垂青,等于是一张护身符了。虽然这道护身符,不是万能的。


却仍就重要到连圣人都无法无视的地步,这一点看看日后准提他们贷款成圣就知道了。


认真来说,女娲其实也是功德圣人。


……


……


当年女娲于不周山脚下的一个山谷当中造人,她总共是造了一元之数的先天人族。


即十二万九千六百人也。


后来在五百年前,自从女娲的新手保护期结束后,再因人族的人口繁衍,后天人族需要吃东西的问题等等。所以那些强大的先天人族,他们就有责任四处去打猎,养活自己的子孙后代。从而造成了无数的死伤。


不止是妖兽对人族的伤害。其实别看这不周山是洪荒中最大的洞天福地,机缘无数,可同样也是危险数不胜数。


再有先天人族,虽然是天生体质强大,属于半神半人。但到底没有修炼过,所以在洪荒当中仍然是最底层的存在,连一些刚刚成精的妖怪都可以吃掉他们。而且吃了还好处非常大。


又有各种天灾人祸等。


总之各种各样的因素加起来。它造成了才区区几百年的岁月过去,当年的先天人族其实已经死的差不多了,所以现在的人族中,它已经是以后天人族为主了。


至于文明,现在的人族也就比野人好一些,其才出生千年,哪有文明之说。连孩子出生后,都是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情况。那是混乱的一批。


如果以后世的观念来看如今的洪荒人族,那么亮亮,强强的事情,其实真不算啥的。


最起码,他们的孩子,还是自己的。


不是吗?


叶云:地球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送外卖的一个青年,那一天他出了车祸,本以为死了。但没想到,最后却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意外穿越到了洪荒天地,成为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一个只知道母亲,不知道父亲是谁的新生儿。


后来连他母亲在生妹妹时,都意外难产而亡,只留下了他与妹妹相依为命。


倒是孤儿在如今的洪荒人族中,是大家最团结友爱的时候,不管是谁的孩子,族人们都会尽力照顾,所谓吃绝户,不存在的。而且那些大人们,情愿自己少吃一些,也要把食物留给孩子。因为孩子是人族的未来。


非常简单浅白的道理。这是洪荒先民的觉悟。


更何况,叶云的身份还不一般,虽然他才是一个小孩子,出生没有多久。但到底是一个穿越者,天然有很多优势的,可以为自己取得一些功德做护身符,增加自己的威望,渐渐影响着其它族人。自然这让他在部落中的地位,那是节节攀升。


像刚开始的时候,那一年他三岁,就发明了打猎投石索,再是制定了一些打猎的陷阱与计划,让族人的伤亡降底下来,打到更多的猎物,养活更多的族人。这是一件功德。


还有在他六岁的时候,发明了筷子与碗,发明了烤肉,结束了人族像野人般的饮血,吃生肉的习惯。


再有在他七岁的时候,挖了两个大坑,让部落里的族人们,男女分开,不要随地大小便,让部落的卫生与风貌,换然一新,也是让族人们,开始知道了男女有别。但要结束现在部落中,那混乱的男女关系,孩子出生后,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情况,这些远远还不够。倒也急不来的。


最后他还发明了弓与箭,让族人们,从此有了远程攻击武器,这也是一项属于人族的进步,有小功德可拿。


其它事情,叶云可不敢乱来,毕竟洪荒天地,不要说天道,上面还有鸿均与女娲这些大佬在看着呢,所以他若敢让人族的发展大越进,下场绝对凄凉,这不容质疑。


是以,叶云的功德虽然没有人族三祖那么大,主要是,他的发明,才几年的时间,更只在自己的部落这小范围内流传着,还没有传到所有人族部落去,因此他的功德,并没有让他直接成仙,可他也不是一个普通人族了。


是一个有功德的人,他受天道垂青。


嗯,在天道功德名单当中,是最后面的那一层次存在。


岁月悠悠,时间转眼又是三年过去了。


此时的叶云,他已经长成了一个十岁的少年,不过生在洪荒这种大环境当中,十岁的少年,也是人高马大,身高二米,浑身都是肌肉,透着一股凶悍的蛮荒气息。


以这种体质,如果放在地球上,他绝对可以打一个师的兵力,嗯,别开枪,俺滴中……国人。


值得一提的事情。


这十年的时间,是叶云每过一天,在石头上划一横计算出来的,有万万分之一的准确率吧。


而穿越以来。这十年间,叶云经常在做一个奇怪的恶梦,在梦中他看到了一个浩瀚的星空,其不知道有多大的面积,那是无边无际。而且在那星空中,更有一具不知道多少丈的恐怖尸体,它横躺在虚空上。


但可怕的是,那尸体上,特别是其双脚部份,还有胸膛处,以及脸上。那是黑烟滚滚,邪恶的气体宛如狼烟般的在弥漫着四方,笼罩着尸体的大部份面积。让人看不清楚,对方到底是长着什么样的面貌。


尤其是,在那黑烟中,它时不时,还有一只只体积有千丈左右的白色蛆虫它们在从那巨大的尸体上掉落下来。


当年,叶云在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那时他目光看向它们的瞬间,马上它们一只只都是抬起头,向着自己发出厉啸,一股凶唳的气息与贪婪,似乎隔着遥远的时空,传递过来,更是蠕动着身体,在向着自己的方向,快速的爬来。


那时他就瞬间被吓醒了。后来每一次都一样,每当自己出现在这个奇怪的梦中时,那些恶心的蛆虫都会狂暴起来,在冲向自已所在的方向。不过两者的距离,似乎间隔太遥远了。


他暂时还是安全的。


可醒来后,那一切又都没有了。这让他一度都以为,那是一个梦。


一场恶梦。


然而,当那数次越来越多了,叶云就无法再把它视为一个梦那么简单了,可是那一切,他实在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回事,但总有一种让人如芒在背的感觉,心里非常不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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