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男童泳池内挣扎10分钟溺亡,旁边一男人全程冷眼旁观!】
【近日,网上热传的监控视频显示:
在某地游泳馆内。
一男童在泳池玩耍戏水。
手中的游泳圈不慎脱手。
不会游泳的男童在水中不断挣扎,还几次跳出了水面!
泳池里外周边。
无一人发现他已陷入险境,也没有救生员发现!
唯独男童旁边一个大个男子(拥有成年男人的身高)。
他发现不对劲,一直眼睁睁看着孩子在水中挣扎!
男童很快体力不支,沉入水底,一动不动。
旁边的男子依旧毫无反应,还是站在那里直勾勾瞅着。
直到孩子在水底躺了两三分钟,他都巍然不动!
他早巳看出男童有累卵之危。
但他的心里斗争激烈,是救还是不救?!
如果伸手相救,会不会被堵八戒爬墙头————倒打一耙?!
脚踏蛇尾巴———反咬一口?!
但是,这可是一条生命啊!
我岂能隔岸观水,见溺不救?!
且慢。
现在出手救助,如果为时已晚怎么办?
到时候说自己营救的姿势不标准,方法不专业,力度不准确。
然后对方家属猎狗跑在黄狼前、水鬼找城隍、小偷击鼓进大堂———恶人先告状怎么办?!
再“幸运”地遇到某法官。
让我赔偿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搞不好再判我几年?
太可怕了!
这不是羊闯狼窝、耗子舔猫屁股、自己挖坑埋自己、阎王桌上抓供果、耗子啃菜刀、打着灯笼拾粪、狗进厕所———找死(屎)呢吗?!
唉呀。
细思恐极,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不可轻举妄动,小不忍则乱大谋。
可但是。
过后一旦说我见死不救,追究起来怎么办!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岳飞都被宋高宗和秦桧,以“莫须有”名义给处理了,我能幸免于难吗?
身边要有个律师也行啊!
先咨询清楚相关责任。
确定不会引水浇身,自取其祸。
再付诸行动,也有保障啊!
不对,即使有律师又能怎样?!
他们的专业水平、个人素质,千差万别。
据说有很多不懂装懂,滥竽充数的蒙古大夫?
最重要的是律师说了也不一定好使啊!
可惜。
不认识那个“热爱外语”的陈法官。
哪怕认识他家的保姆也行啊!
…
就这样。
举棋不定,患得患失。
忧虑恐惧,狐疑不决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
男童沉在水底6分钟后。
终于有一个小孩子在玩耍中发现了异常,告知了该男子!
他这才用脚勾了一下已经失去意识的男童。
并随手将瘫软如泥,人事不醒的孩子拽到了泳池边上!
之后。
他并没有做任何施救动作。
不一会儿。
男童的再次滑落泳池内,沉入水底。
他仍然在旁边看着,机器人看戏———无动于衷!
等到其他人看到。
将孩子捞出来时,黄花菜都凉了!
民众们咬牙切齿深恶痛疾。
一致认为:
如果这个男子早出手相救,男童也不至于溺亡。
举手之劳的事情,他都没有去做。
很多人强烈要求:严惩冷血男子!
也有人严厉斥责:
游泳馆疏于管理,救生员擅离职守。
应当严肃处理并判其巨额赔偿!
……
——“觉得这个男的应该负法律责任。”
——“那小男孩好几次差点就能站上靠岸的浅水区了,他自己努力自救,好可惜啊。傍边那个男的真想拉去枪毙了。[愤怒][愤怒]”
——“他好可怜,就这样被别人看着渐渐死亡。[流泪]”
——“我很不理解,一开始看不出孩子溺水还能理解,但后面孩子沉底那么长时间,它站在那里看了好久为什么不出手相救,太冷漠了。”
——“那男的一开始就发现了男孩溺水,一直在旁边转,沉下去之后一直站在旁边看,但凡捞一把孩子都不会死。”
——“最可恶的是,那个男的还在笑![愤怒][愤怒]”
——“更可怕的是还有不少人支持旁边男的,说什么救人是情分,不救是本分。”
——“小孩死前多绝望[流泪]”
……
“混账!可恶!”
嬴政大怒,胡子都撅起来了。
这个男子如果在大秦。
必须得到严惩。
嬴政对见义而“不勇为”的行为。
定下了明确的惩罚制度:
凡邻里遇盗请求救助而未救者,要依法论罪。
看见凶手行凶伤人。
在百米之内却不施以援手的,就会被处罚两件战甲。
更何况这种近在眼前,却袖手旁观的。
肯定不能让他见到明天的太阳。
……
李世民气得脸色发青。
这家伙竟然公然藐视法律?
在大唐。
看见着火,必须告知邻近之人共同施救。
若不告不救。
最少判刑一年。
邻里被强盗及杀人,见死不救者。
击杖一百起。
直接屁股打烂。
……
赵匡胤面露温色。
天幕里这小子应该庆幸自己活在后世。
要是在大宋。
如此冷血无情之徒。
逃脱不了杀威棒和发配荒野的下场。
……
“这个混球,简直毫无人性!”
朱元璋气得一蹦多高。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积德行善,功德无量啊!
完全是铁石心肠,冷血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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