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幼儿园着火救不过来,我一个个踹下楼犯法吗?3/10
此时直播间恢复。
叶秋并没有真的去关闭打赏功能。
毕竟。
他并非什么完人圣人。
只要自己不去讨要礼物。
那么粉丝们正常的打赏互动,
他又为什么不能心安理得的接受呢?
当然了。
叶秋也和网友们好好解释一番。
成功劝说住了网友们过度打赏的心理。
随后。
整个直播间。
变得逐渐正常起来。
当然,倒也不完全正常。
毕竟,这是法外狂徒的直播间。
“大家有什么法律问题,都可以问问。”
“主播给你们解答,甚至提供援助。”
叶秋笑着对着网友们说道。
然而说完。
他就无语了。
因为整个弹幕节奏迅速歪了起来。
“主播,我没啥法律问题,就想问问怎么当法外狂徒!”
“这你不用问律叶律师,我来教你,四个字!紧急避险!”
“真的?!具体讲讲啊!”
“让叶律师讲吧!”
“有道理!”
“叶律师再教教我们怎么紧急避险吧!”
“给我们一个当法外狂徒的机会吧!”
“叶律师再讲讲吧!!!”
“......”
“......”
整个弹幕瞬间刷屏。
全部都是问怎么通过紧急避险当法外狂徒的。
叶秋哭笑不得。
这届网友真是一群可刑又可拷啊。
天天就对当法外狂徒感兴趣。
不过群情如此涌动。
他也不好无视。
于是清了清嗓子,说道。
“大家弹幕缓缓,紧急避险我可以给你们再讲讲。”
“不过你们要清楚一点,紧急避险是法律给人的权益,而不是当法外狂徒的捷径。”
网友们一听。
瞬间都是兴奋起来!
“叶律师快讲!”
“不是当法外狂徒的捷径!”
“说明果然存在当法外狂徒的捷径!”
“有道理!叶律师快教我们吧!”
“......”
叶秋:“......”
好家伙,真就一个个嚣张得很啊。
不过叶秋也知道,这帮子沙雕网友就是图个乐呵。
因此没再去解释,而是沉吟一会儿,想起一个合适的案例,笑着说了起来。
“大家这么关注紧急避险。”
“不如主播先问大家个问题。”
“看看大家的法律常识。”
......................................
魔政。
女生宿舍。
白晓荼回来之后。
正琢磨着怎么去叶秋那里实习。
正好遇到叶秋开播了。
当即放下其他事情看了起来。
听到叶秋要提问法律问题。
顿时眸子微亮。
就来了兴趣。
“叶律师会提什么问题呢?”
此时。
听到叶秋要提问。
网友们同样好奇。
并且纷纷讨论起来。
“叶律师想问什么?”
“问什么不重要,可别反手给我们判个刑啥的就好!”
“哈哈哈,不是没可能!叶律师庭审我看了,加刑一把好手!”
“我靠,叶律师下手轻点啊!”
沙雕网友们嘻嘻哈哈之间。
叶秋微微一笑,随后说道。
“张三有一天,路过一个幼儿园,发现幼儿园着火了。”
“于是张三奋不顾身的跑进了火海。”
“张三冲进一楼教室,抱起来了大批的孩子。”
“嗯,左手拎两个,右手拎两个,背上还背着一个。”
“结果听到二楼有人呼救,赶忙跑到二楼,发现居然还有五个孩子。”
“这时候大火烧了上来,我怎么办?”
“实在是救不过来了。”
“张三没有办法,只能用嘴叼起一个孩子。”
“然后将剩下的几个孩子,全部给踹下了楼,造成他们重伤。”
“现在,请问,这种情况,张三构不构成犯罪?”
叶秋这话一说。
网友们都是懵逼了一阵。
随后就是哗然。
“好家伙!”
“第一次听这种题啊!”
“离谱!太离谱了!”
“不过都把人踹成重伤了,肯定有责任啊,应该是犯罪吧?”
“楼上的,这是见义勇为啊!救不过来有什么办法?”
“而且踹下去了,肯定比呆在火灾里好啊!”
“有道理!”
“所以不算犯罪?”
“我也不知道啊!”
“叶律师这不是刁难我们吗?”
“这不是刁难我们,是在刁难张三啊!”
“没错,张三老师和叶律师是不是有仇啊?”
叶秋笑着说道。
“再给一分钟考虑时间。”
............................................
网友们纷纷开始“思考”起来。
有的查电脑,有的问朋友,有的直接求助专业人士。
比如直接给张三发私信。
【张三老师,你在幼儿园救火的时候,把小朋友一个一个往下踹!你犯法了没有啊!】
【张三老师,有人说你犯罪啦!你快点开直播掰头啊!】
此时魔都政法。
张三:???
看到一堆私信。
才发觉是叶秋开播了。
同时张三也对叶秋的例子感觉十分有趣。
因此干脆也开了直播。
来看叶秋的直播。
张三直播刚开。
顿时不少网友涌进来,开始起哄。
“张三老师,快点出手吧!”
“叶律师要给你定罪了!”
“这不得决斗?!”
“既分高下,也分生死!”
张三无奈的笑了笑,随后说道。
“大家别闹了。”
“我也没犯罪啊。”
“而且那个【张三】也没犯罪。”
“叶律师表达的行为,应该属于危险降低。”
“而危险降低并不是行为,既然不是行为,那么自然不是违法犯罪的构成要件了。”
张三这一番话。
说的网友们有些绕了。
“好家伙,什么行为和要件?”
“不过大概听懂了,似乎不是犯罪是吧?”
“懂了!这就去答题!”
网友们得到了答案。
兴冲冲的跑去了叶秋的直播间答题。
“叶律师,不构成犯罪。”
“这叫危险降低!”
“连行为都不是!”
“怎么是犯罪呢!”
直播间。
叶秋似笑非笑的说道。
“那么假如,张三出来之后,看到重伤的孩子们,情况比较危机,但是他没有报警没有送医,直接就走了,最后导致小朋友致残乃至致死,那他违法了吗?”
网友们傻眼了。
“卧槽,怎么还带连招的?!”
“这回违法了吗?”
“应该违法了吧?”
“但是张三本身不是为了救人吗?”
“就算为了救人,也不能给人害死害残了吧!”
“反正要我是家长,肯定找张三麻烦的!”
“对,这就去找张三!”
............................................
随后网友们再次找上了张三。
张三则是陷入了思索。
这个问题。
怎么解释?
而魔都政法。
女生宿舍内。
白晓荼默默的拿出了刑法课本。
翻了半天,小脸垮了下来。
答不出,根本答不出!
白晓荼只能认输。
看向直播间。
准备问叶秋了。
而此时。
忽然一条加精弹幕出现。
【法评人张三:叶律师,这个问题具体怎么解释?】
白晓荼愣住了。
张三教授?
他也解不出来?
网友们更是沸腾!
“好家伙,张三老师真的来问了!”
“这回难倒本人身上了!”
“对了,叶律师拿张三老师举例,算不算侵犯名誉权啊?”
“哈哈哈,有意思!叶律师还不快快解释!小心张三老师告你啊!”
叶秋见状愣了一下。
这个世界还真有个张三老师在啊。
不过叶秋倒也没介意,只是笑着说道。
“张三老师肯定不会告我的,就算告也告不赢。”
叶秋这话一说。
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
“好家伙!”
“叶律师真的猛啊!”
“当着魔都政法荣誉教授的面这么嚣张!”
这时候。
白晓荼忍不住好奇道。
“叶律师,为什么说张三教授告不赢啊?”
叶秋笑了笑说道。
“因为在我国法律中。”
“名誉权一定是一个具体人拥有的权,而不是一个抽象人所拥有的权。”
“我在举例中所使用的张三这个名字,属于是抽象的概念,而非具体的人。”
“就像白马非马一样,张三非人是同一个道理。”
“身为抽象的概念,是没有名誉权的。”
“除非,张三老师能拿出我具体针对他的证据来。”
“当然,我觉得并没有这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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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这话一说。
直播间彻底炸了。
网友们都是狂呼。
“好家伙!我直呼好家伙!”
“哈哈哈,张三老师直接不是人了!”
“叶律师真的狠人!当着面怼了人,还说你拿不出证据!”
“流弊!我算是知道叶律师法外狂徒的狂字是怎么写的了!”
张三直播间。
张三老师看到这一幕也是有些哭笑不得。
不过他不得不承认,叶秋说的是对的,他不可能拿出这种证据来。
也因此,张三对叶秋更加有兴趣了。
而此时。
叶秋继续回答张三此前的问题。
“刚才张三老师问,这个问题具体怎么解释。”
“首先,要看我们怎么对张三踹小孩的行为进行判定。”
“如果判定的是危险降低,那么就意味着他没有救助义务。”
“没有救助义务,自然不救助,就不构成违法犯罪。”
“但是如果判定的是紧急避险。”
“那么张三踹小孩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只不过,在第二个层次,出现了阻却事由,依旧可以判定其不违法。”
“因为张三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是为了救人性命。”
“但是,有一点,判定为紧急避险的张三,是有着救助义务的。”
“如果因为没有救助小孩,致使其死亡或者严重残疾,张三的行为就构成了犯法。”
“全案应该评价为避险过当。”
叶秋这么一解释。
白晓荼若有所思。
而网友们却有些懵逼。
“啊?所以到底应该判定成那个?”
“有没有犯没犯罪啊!”
张三也是发弹幕问道。
“所以,叶律师更认可哪一个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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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轻笑一声,说道。
“法律是人类社会最低的道德底线。”
“大家都认为张三虽然救了人,但是应该多少负点责。”
“毕竟对孩子造成了伤害,这是因为大家的道德义务感普遍高于法律底线的。”
“因此,我们国家的法律而今以人为本。”
“所以应该从人出发。”
“两个判定都是可以的。”
“个人更倾向紧急避险的判定。”
“尤其是面对小孩,成年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该去完成彻底的救助,不能弃之不顾。”
“当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没条件的情况下,就不能强迫救人者,导致好心人流血又流泪。”
“所以应当视具体情况,进行危险降低和避险过当的判定。”
“法律有这么多条款。”
‘就是为了尽可能的照顾到所有人的权益。”
叶秋的话音落下。
白晓荼眸中顿生溢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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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第三更,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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