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小轿车停在四合院门口。
沈鹏飞、于海棠小两口,拎着大包小包进入前院。
于海棠骄傲地挺着车灯,满满的优越感。
人活一口气,佛争一炷香!
谁不想人前显贵?
有钱就是豪横!
阎书斋正坐在藤椅上看书。
见小两口过来,马上贼眉鼠眼地迎了上去。
目光一直盯着两人手里的东西。
“哟哟哟,鹏飞、海棠,咋买了这么多东西?好家伙,还有手表呢?这玩意儿可不便宜。”
“还一人一只,厉害了。还买了这么多衣服,花不少钱吧?”
整个四合院,谁不知道阎书斋最抠门儿?
于海棠深有体会。
她想来姐姐于莉家暂住。
结果阎书斋让她交房钱饭钱。
于海棠果断离开了阎家,想去别的地方住。
刚好就跟沈鹏飞住一块儿了。
对于自己姐姐的这位老公公。
于海棠可不会给什么好脸色。
“还行吧,花了六七百,不多。”
“六七百?这可抵上我一年工资了。鹏飞,你不会把自己家底儿全掏光了吧?”
“你就算喜欢海棠,想给这姑娘花钱,这也太过火了……”
皇上不急太监急。
沈鹏飞不心疼,阎书斋的心脏却扑通扑通直跳。
花钱对他这个“葛朗台”而言,跟割肉差不多。
他甚至见不得别人大手大脚。
“这么多东西,提着挺累的吧?”阎书斋继续问道。
于海棠闷哼:“这就不劳三大爷操心了。鹏飞哥开车带我去买的。”
沈鹏飞马上解释了一句:“杨厂长特批。”
要是不用这话来压阎书斋。
这老东西说不定会把这事儿泄露出去,从而被人捅到厂里。
虽说有杨厂长撑腰。
但沈鹏飞并不想给他添麻烦。
途经中院的时候,
神情沮丧的贾恶婆,看到沈鹏飞小两口满载而归,气的直跳脚。
“买了好多东西,很开心吧?用人血馒头换来的钱可真干净!”
“我们家棒梗那么小,连孩子你都不放过,真是畜生不如!”
“还有,明明我们家棒梗偷了220块钱,为什么你说丢了300?”
“多要80块钱,你不是在舔人血馒头吗?你就差那80的火化费吗?”
贾恶婆人如其名,各种喷粪,满嘴污言秽语。
沈鹏飞不想跟这死老婆子斤斤计较。
但她真的有点欠收拾。
沈鹏飞怒怼:“少废话,不想让你宝贝孙子判刑更重,赶紧把钱还上。”
“我不管你砸锅卖铁、卖房子,还是到八大胡同卖身,那是你的事。”
“偷的钱不能如数还上,吃苦的是棒梗那小兔崽子。”
于海棠也得意地炫耀着手里的新衣服。
“看看,漂亮吗?你这辈子是没机会穿新衣服了。”
贾恶婆简直快气炸了。
顿时觉得脑袋一片眩晕。
她这个岁数,还有点虚胖,三高是肯定少不了的。
生这么大的气,头晕很正常。
不过,这老吸血鬼没什么值得同情的。
自己儿子都死了。
天天靠吸这个血吸那个血,都把自己养的脑满肠肥。
真的是该死!
回到屋。
沈鹏飞抱着于海棠腻歪了半天。
就在他打算亲亲车灯的时候,于海棠有点胆怯了,选择了逃避。
年代不一样。
于海棠已经算开放的了,沈鹏飞不能要求她更多。
“鹏飞哥,我先去找我姐了。今天晚上我打算回家跟我爸妈住几天。”
“有段时间没去看他们了。下次再过去,我就叫上你,商量结婚的事。”
沈鹏飞点头表示没问题。
晚上没有于海棠这个白白胖胖的女人陪着,确实有点孤单寂寞冷。
但她要是天天睡在身边,沈鹏飞也会觉得麻烦。
他拿出钢笔,打开稿纸,开始抄写“青春之歌”。
沈鹏飞有着全世界最超凡绝伦的文采。
他只需要将“青春之歌”原原本本的从系统中抄写下来。
再依靠自己的文采,稍微润色一下就好。
但钢笔写字太慢。
这本书足足有几十万字,可不是一件小工程。
傍晚。
于莉把于海棠叫到了屋里。
这会儿,于海棠穿着白色羊毛衫,下身灰白色休闲长裤。
左手手腕上戴着手表。
口袋里还佩戴着一支钢笔。
那家伙!
不光美的冒泡。
文艺女青年的气质也是爆表。
于莉的精明干练,于海棠是远远比不了的。
但她有文化,心思单纯,正是沈鹏飞最看重的品质。
像于莉这种会精打细算过日子的女人,沈鹏飞还真的不太喜欢。
“海棠,你跟鹏飞关系怎么样了,到哪一步了?”于莉关切地问道。
她没想到,因为饭前房钱的问题,自己妹妹跟阎家闹掰了。
结果阴差阳错,找到了个好男人。
这波血赚!
“已经谈婚论嫁了,过段时间我带他去见爸妈。”于海棠红着脸道。
于莉笑道:“不错不错,鹏飞长得那么帅,人也好,工作又体面,还舍得给你花钱。咱家祖坟冒青烟了。”
“不过有一点,我看你们最近花钱大手大脚的,还是要节约啊。”
“不留点家底,一下子全挥霍完,到急用钱的时候就抓瞎了。”
于海棠神秘兮兮道:“这个姐就不用担心了,鹏飞哥说他有很多钱,花不完的那种。”
于莉翻了个白眼:“怎么可能花不完,他是逗你开心的吧?”
于海棠叹了口气。
“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旦嫁给鹏飞哥,我就跟他一起过日子,什么都听他的呗!”
“他吃肉,我跟着吃肉。他喝汤,我就跟着喝汤。考虑那么多干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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